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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府為編列115年度教育人員退休經費預算,有關學校教育人員115年退休意願調查作業,請有意且符合者於本(114)年6月6日(星期五)以前將「教育人員申請退休登記暨年資檢核表」送至本校人事室申請,以憑彙報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5-05-29 10:35:08 點閱: 486 (60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彰化縣政府為編列115年公教人員退休經費預算,請明(115)年有意退休之教師,填寫「教育人員申請退休登記暨年資檢核表」1份並於114年6月6日(五)以前送至人事室申請。謝謝!感恩!

※辦理退休意願調查原則說明如下:

(一)本案調查對象為預計於115年申請自願退休之教育人員,申請人須符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8條所定退休「資格條件」:

1.任職滿五年,年滿六十歲。

2.任職滿二十五年。

(二)如選擇「支領月退休金」者,應注意下列事項:

1.適用指標數(可採計退休年資與實際年齡合計數):指標數為「84」且至少需「年滿50歲」。

2.未適用指標數:任職滿15年,依退撫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辦理退休者,需年滿58歲。

(三)為避免於縣府經費編列後復撤銷退休申請,影響相關預算執行,請審慎考量退休意願擇定退休日期及支領退休金種類後方予申請。

(四) 退休意願調查僅為退休經費預算編列之參考,實際退休生效日、年資及相關給與仍需以退休案件審定結果為準。

(五) 檢附「教育人員申請退休登記暨年資檢核表」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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