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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(以下簡稱請假規則)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民國114年9月18日會同修正發布;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,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5-10-17 12:56:56 點閱: 273 (1022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(以下簡稱請假規則)施行日期,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,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,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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